.2.1路面材料強度試驗儀,路面強度試驗儀,路面材料強度試驗機,路面材料強度儀,路面強度儀 儀器校驗參照SL114一95規定的方法進(jìn)行。
3.3操作步驟
3.3.1按工程需要切取原狀試樣至少5個(gè)。切土時(shí)應使試樣受壓方向與天然土層受壓方向*。各試樣之間的密度允許差值為0.03g/cm3,并測定含水率。
3.3.2將帶有試樣的環(huán)刀裝人固結容器內,套上護環(huán),放上透水板和加壓蓋板。透水板的濕度應接近試樣的天然濕度。
3.3.3施加1 kPa的預壓力使試樣與儀器上、下各部件接觸,并調整變形測量計的零位或初始值。
3 .3.4加壓等級一般規定為:在O一2OOkPa范圍內,每級壓力增量為25一50 kPa;在200 kPa以上,每級壓力增量為100 kPa。
3. 3.5施加第1級壓力后,同時(shí)開(kāi)動(dòng)秒表按下列時(shí)間測記變形讀數:10、20、30min,以后每隔30mln測讀1次至壓縮變形穩定為止。穩定標準為連續2次每小時(shí)變形量不大于0.01 mm。如此,依次施加第2級及以后各級壓力。
3.3.6路面材料強度試驗儀,路面強度試驗儀,路面材料強度試驗機,路面材料強度儀,路面強度儀技術(shù)參數: 1、額定載荷:100KN
2、絲杠盤(pán)zui大移動(dòng)距離:125mm
3、電機規格:380V 550W/750W(1400轉/2800轉)
4、上升速度:
a、快速 50mm/分 b、慢速 1mm/分
a、快速 100mm/分 b、慢速 2mm/分測定濕陷變形時(shí),根據工程需要及土的沉積條件確定浸水壓力。在不同的浸水壓力下待變形穩定后,保持壓力不變,根據工程情況,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式,使試樣浸水。浸水宜用純水。按本規程3.3.5的規定測記變形讀數,至變形穩定為止。3,3.7測定自重濕陷變形時(shí),試樣應在天然濕度下,逐步加壓至試樣所處的上覆土層飽和自重壓力待變形穩定后,浸水使試樣濕陷變形,按本規程3 3.5的規定測記變形讀數,至變形穩定為止。
3.3.8測定溶濾變形時(shí),則在浸水壓力下待濕陷變形穩定后,繼續使水滲過(guò),開(kāi)始每隔2、4、8h讀數一次,以后每日讀數1~3次,直到變形穩定為止。穩定標準為每3天不大于0.01 mm。
3.3.9如設計壓力未定,或在同一地區內有不同設計壓力的建筑物時(shí),可測定不同壓力與壓縮變形系數、濕陷變形系數和滲透溶濾變形系數的關(guān)系。為此,需要4個(gè)以上的原狀試樣,按本規程3.3.6至3.3.8,在不同壓力下確定相應的壓縮變形,濕陷變形及滲透溶濾變形。
3.3.10如建筑物地基采用預先浸水方式處理,則可在現場(chǎng)預浸水穩定后的試坑中取樣,按本規程3.3.5至3. 3.6的規定進(jìn)行試驗,測定黃土濕陷性指標及建筑物運用期黃土層的第2次濕陷變形。
3.3.11路面材料強度試驗儀,路面強度試驗儀,路面材料強度試驗機,路面材料強度儀,路面強度儀試驗完畢,放掉容器中的積水,拆除儀器,取出試樣。在試樣中心處取樣測定其含水率,檢查浸水后試樣的飽和度。